第六節 緊急運輸保障能力建設
發揮以公路為主的各類運輸力量作用,調動社會各方面應急運輸積極性,建立暢通高效的聯合運輸網絡系統及協調機制,增強緊急快速運輸保障能力。
緊 急運輸保障機制。建立突發公共事件緊急運輸綜合協調機制,構建公路、鐵路、水路、航空立體緊急運輸保障體系。完善緊急情況下依法征用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程 序,規范運輸工具征用行為,與骨干運輸企業簽訂緊急運輸保障協議,建立長效應急工作機制。建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征用補償機制,制定相應補償方案,維護被 征用單位利益。制定緊急通行綠色通道工作機制和相關制度。建立交通戰備保障與應急交通保障統籌協調機制,充分發揮交通戰備系統的優勢和作用。
公 路、水路緊急運輸保障。建立公路和水路緊急運輸管理信息系統,掌握資源分布情況,統一調度運輸力量,優化運輸路徑。加強重要交通干線及樞紐的日常監控、維 護,補充完善工程搶修裝備,提高緊急情況下公路、航道的清障及修復能力。完善山區、農村、重點設施的道路網絡,提高通達能力。
空中、鐵路緊急運輸保障。充分利用駐錫空軍部隊和民航運輸及鐵路運輸資源,建立緊急協調、調用和補償機制,形成節約高效的空中和地面軌道運輸保障體系。
第七節 通信保障能力建設
加強公用通信網絡和公眾通信應急保障能力建設,完善各部門專用應急通信系統,建立技術先進、手段多樣、較為完整的公用與專用、保密與非保密相結合的應急通信保障網絡,確保各級各類應急機構和應急救援隊伍通信暢通。
公 用通信網絡應急通信保障。擴大網絡覆蓋面,增強網絡通信業務處理能力,實現全市主要建筑、重要部門、關鍵交通設施公眾通信信號的全覆蓋。增強公用通信網的 優先接通處理能力和緊急呼叫功能優先處理權,防止出現全網性話務擁塞現象。市內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要根據上級規劃和自身網絡組織實施好江河備份光纜工程建 設,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同城通信樞紐樓間光纜及通信系統實施互聯,實現公用通信網多點互連和重要通信系統的備份與互通。配合國家建設地下應急備用通信機 房,保證重要設備、線路、數據有余。儲備并保護應急通信網絡無線電頻率資源,協調處理各通信網的相互干擾。
專 用應急通信保障。在統籌規劃的基礎上,采取分段投資、分期建設、逐步完善的方式,建設以公安、消防、安監、城管、交通等政府部門和航空、地鐵、港口、客 運、物流等行業管理應用為主,功能齊備、性能完善、覆蓋全市的數字化指揮調度系統,完成數字集群通信系統建設,解決目前我市各應急指揮聯動單位應急通信手 段落后、自成一體和存在技術壁壘的問題。對現有各部門專用應急通信系統進行必要改造和升級,重點解決好各部門應急處置專用通信網與公用通信網的聯接,建立 跨部門、多手段、多路由,反應快速、靈活機動、穩定可靠的應急通信系統,提高應急信息溝通能力。完善覆蓋市內內河水域甚高頻通信系統,推進船位監控系統建 設,健全太湖、各水庫語音數據傳輸系統、無線洪水警報信息反饋系統和全市水情、旱情中心信息傳輸系統,完善重大病蟲害、動物疫病、森林火災信息通信系統。
應急現場和重點地區應急通信保障。依托國家公用VSAT (甚小口徑衛星終端站)衛 星應急通信網絡和國家公用應急短波通信網絡,與市級固定和移動應急專用通信網聯接,并與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的固定通信網和機動通信系統建立互聯互通,完善電 信運營企業現有的短波通信網,形成有線通信、衛星通信和短波通信相結合的應急保障體系,解決公用應急通信網絡覆蓋不到地區的通信聯絡,完善應急現場通信聯 絡方式。在全市范圍內建立固定和移動相結合的應急通信系統。重點防災地區電信運營企業根據自身業務發展情況,配備應急機動通信設備,保證應急現場通信暢 通。
市 (縣)、區應急通信保障體系。各地充分利用現有通信網絡資源,建立各級指揮調度通信網絡,與市應急指揮調度通信網絡互聯互通。統籌規劃專業部門應急通信保 障能力建設,以專業應急通信為主、公用應急通信為支撐,補充適用的衛星通信和數字集群通信系統,形成快速搭建現場應急通信平臺的能力,確保現場聯絡暢通、 信息上報快捷、指揮直達現場。
第八節 恢復重建能力建設
加強受災群眾救助安置和現場恢復能力建設,建立恢復重建標準和災情評估體系,統一規劃災后重建工作,為后續建設提供保障。
災害應急救助能力。建立健全救災工作分級管理體制、救災減災協調會商機制和災后救助快速反應程序,保證受災群眾災后24小 時應急安置和救助措施基本到位。建立現場災情信息通報機制,提供心理干預,穩定受災群眾情緒。完善各級財政救災資金投入機制和重大災害快速撥付機制,推進 社會捐助制度建設。加強對救災資金使用跟蹤監督和績效考核,推廣受災群眾救助卡制度,實行計算機全程管理。建立災害保險應急補償機制,發揮保險防災防損的 作用。
事發現場恢復能力。加強水、電、氣、交通和通訊等城市生命線工程恢復能力建設,及時開展破壞情況調查和快速搶修。加強廢棄物、污染物清理和無害化處理能力建設,配備必要的工程裝備與移動式無害化處理設備。
調查評估能力。建立健全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報災核災機制和災情評估機制,建立災情評估標準體系,規范災情評估程序、內容和方法等。依托有關部門和科研機構,加強災情評估和重建規劃能力建設,進行中小學校、民房住宅現實和潛在損失(損害)普查評估,開展地震、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突發環境事件、重大傳染病疫情、動物疫情等災害的調查評估,做好災后重建統一規劃、分步實施工作。全面落實恢復重建項目管理制度和恢復重建資金監管機制。
建筑抗災能力建設。落實《無錫市城市抗震防災規劃》,增強城鄉建筑抗震、防火等抗災能力,高層建筑重點解決消防安全、幕墻安全等問題,黨政機關、重要單位按要求配備備用電源,在農村推廣安全適用的住房建造和加固技術,提高抗災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