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應急隊伍建設
增加應急隊伍數量,整合應急隊伍資源,提高隊伍應急水平。加強以公安、消防、武警、駐錫部隊和民兵預備役為骨干的突擊力量,形成以各類專業隊伍為基本力量,以企事業單位專兼職隊伍和應急志愿者隊伍為輔助力量的應急隊伍體系。強化培訓演練,增強各類應急隊伍的處置能力。
加強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公安隊伍要進一步整合現有警力,充實人員,提升戰斗力。按照“一隊多用、一專多能、多災種綜合救援”的要求,建立以消防為主的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全面提高我市綜合應急救援能力建設。進一步加強各區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在2010年 正式掛牌成立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的基礎上,不斷加強人員、器材、裝備、資金的投入,搞好隊伍的管理、教育和訓練,提升隊伍綜合素質。發揮軍分區和地方人武 部門作用,探索民兵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使用的新模式,不斷壯大應急救援力量。建立與市內駐軍、武警、預備役部隊的應急聯動機制,發揮駐錫部隊在我市應急救 援中的支援作用。
加 強專業隊伍建設。充分依托現有各類專業應急隊伍力量,采用共建、合作等方式,調整充實專業隊伍力量,補充更新技術裝備,形成數量充足、布局合理、反應迅 速、處置有力的專業應急隊伍體系,環保、水利、建設、通信、衛生、交通、廣電、消防、農林、城管、公用等部門均要有一支本部門掌握的專業應急隊伍。強化自 然災害專業應急隊伍建設,逐步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防汛搶險、地震災害緊急救援和森林消防等隊伍。依托市內大型化工企業、礦山企業、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專 業力量,建立相應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區域性應急救援基地、礦山救護隊和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基地。加強水上搜救隊伍建設,強化長江、太湖水上救助力量。建立健全 市和市(縣)、區兩級環境監測機動隊伍,提高快速監測評估能力。擴充現有衛生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和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預備隊,提高現場處置能力。加強 市和市(縣)兩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隊伍建設,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依托當地電信運營企業組建通信應急搶修專業隊伍。
加 強企事業單位專兼職隊伍建設。加強企事業單位應急隊伍資源整合,重點推進礦山、危險化學品、林業、電力、電信、交通、運輸、供水、供氣等企事業單位應急隊 伍建設,按有關標準和規范配備應急裝備,提高現場先期快速處置能力。指導企事業單位之間建立應急互助機制,應急能力較弱的中小企業按地域共建各類專兼職應 急隊伍。抓好火害危險性大、離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大型企業和重要單位消防隊、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鐵路行車事故救援隊、港口碼頭救援隊、城市水電氣搶修隊 等隊伍建設,發揮這些隊伍在區域聯防和救援互助中的作用。加強監督檢查力度,確保企事業單位隊伍建設的各項要求落實到位。建立相應制度,確保企事業單位應 急隊伍在當地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加 強專家隊伍建設。建立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專家信息收集、分類、建檔制度,形成各類應急專家資源信息網絡,針對不同類型的突發公共事件設立專家組,建立相應 數據庫,基本形成覆蓋各門類、各專業的專家隊伍體系。建立專家隊伍管理制度,形成調用專家參與應急工作的機制,并有計劃地組織專家對信息進行會商、研判, 分析預測公共安全形勢,發揮咨詢與輔助決策作用,提高科學處置水平。
加強志愿者隊伍建設。依托社區、鄉村、學校、企業等基層單位和共青團、紅十字會、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組建形式多樣的應急志愿者隊伍。重點加強青年應急志愿者隊伍建設,到2015年實現每萬人中有不少于l00名應急志愿者。逐步建立應急志愿服務的長效機制,發揮志愿者在科普宣教、應急協助和恢復重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加強隊伍培訓和演練。加強專業培訓和演練基地建設,逐步形成覆蓋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培訓和演練體系。依托相關機構開展應急管理人員培訓,全市應急管理人員每兩年輪訓一遍。“十二五”末 建成市級綜合性公共安全培訓教育與體驗中心,市有關部門要建立起專業培訓和演練基地,各市(縣)、區都要有培訓演練基地,對專業處置人員每年至少集中輪訓 兩周。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定期開展專兼職人員培訓演練工作。多渠道、多形式開展志愿者隊伍教育、培訓和演練,提高志愿者應急能力。
第五節 物資裝備保障能力建設
科學規劃各級各類應急物資裝備布局,合理確定儲備種類、方式和數量,形成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和儲備體系,建立應急物資裝備信息化管理制度,實現各類應急物資綜合動態管理和資源共享,為應急處置提供有力保障。
應 急物資保障機制。建立市、市(縣)區和基層單位應急物資分級儲備制度,形成全市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各級經濟動員機構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應急物資儲備目錄和標 準,確定應急物資生產企業目錄,綜合匯總各類應急物資信息,實現全市應急物資儲備與生產的數字化管理。豐富儲備方式,根據應急處置的要求,實行實物儲備、 市場儲備、生產和技術能力儲備有機結合,鼓勵企業利用現有資源代儲應急物資。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綜合調度系統,完善應急物資緊急生產、政府采購、征收征用、 市場調控與調用機制。充分利用市場資源,完善應急物資投放網絡,建立區域間應急物資余缺調劑和聯運工作機制。建立應急物資儲備更新、輪換及損耗的補償政策 和救災物資社會捐贈機制,提高社會應急救援物資緊急動員能力。
專業應急物資儲備。充分利用現有物資儲備設施和資源,優化和完善生活救助、搶險救災、公共衛生防護等各類物資儲備。推進市救災物資儲備庫建設,實現救災物資4小 時內運抵災區。按照水利部《防汛物資儲備定額編制規程》逐級逐部門完善防汛物資儲備。加強森林滅火物資儲備,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健全醫藥物資 儲備體系,根據省《衛生應急基本物資儲備目錄》儲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衛生儲備物資,并及時補充和更新。加強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物資儲備庫建設,分級儲備 應急物資。強化公安應急物資儲備,重點加強反恐處突、搶險救援物資儲備。依托區域性滅火救援應急中心,加強消防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加強儲備糧法制化管理, 保持全市地方糧食儲備總規模不變,進一步調整完善庫點布局,適當建立部分食用油儲備。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電力和成品油等物資的應急組織協調機制。
應 急裝備建設。改善和提升應急裝備水平,為應急救援隊伍配置技術先進、性能優良的應急處置專業器械設施和安全防護裝備,實現配置現代化和配備合理化。重點加 強航空、水上、地鐵特種消防設備和應急搶險救援特種器材設施配備,提高應對特殊情況的能力,做好相關應急處置職能部門應急裝備的配備工作。建立科學合理的 裝備管理機制,做好日常管理維護工作,保證裝備處于良好狀態。企業在積極利用現有裝備的基礎上,根據自身實際和應急工作需要,有針對性地加強處置多發、易 發突發事件所需器材的裝備。建立全市大型專用應急救援設備統籌調用征用機制,實現資源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