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強應急保障體系建設,提升綜合防范能力。
1.健全應急法制保障體系。
(1)加快推進《深圳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的制定及《深圳市安全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公共安全法規規章的修訂工作。
(2)加強預案編制、信息傳遞、應急指揮、物資調用、通信聯絡、避難場所建設等方面的規范化、法制化程序建設,實現應急管理法制化全覆蓋。
重點建設項目:
●研究制定《深圳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
2.推進應急平臺體系建設。
(1)推進現有市、區應急指揮系統的技術改造、更新與資源整合工作,完善市應急平臺的監測監控、模擬演練、信息報告、綜合研判、輔助決策、異地會商、事后評估等功能,并建立完善市、區各級應急信息數據交換平臺,實現各級信息平臺的互聯互通、信息共享。
(2)建立健全各級應急平臺體系管理制度,特別是數據庫共建和信息共享制度,實現全市應急平臺體系科學化、規范化、數字化管理。
重點建設項目:
●建立全市統一的應急管理及指揮信息平臺,完善平臺各項功能;
●完善各區(新區)應急平臺系統。
3.提升物資儲備系統建設和管理水平。
(1)完善應急物資儲備的運作模式,制定應急物資儲備的管理辦法,做好應急物資的儲備、保管、養護、補充、更新、使用、調用(或征用)、歸還、接收、報廢等工作,增強應急物資保障能力。
(2)建立健全應急運輸保障協調機制,依托現有運輸能力,調動社會各方面運輸力量,建立應急救援物資和隊伍的緊急快速運輸通道。
(3)推動救災應急物資庫建設,科學編制救災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規劃。根據災害特點和救災工作需要,合理確定各級救災應急物資儲備庫規模,采取新建、共用或租借等方式解決救災物資存儲場所。
重點建設項目:
●規劃建設各區(新區)應急設備和救災物資儲備倉庫。
4.健全完善應急避難場所體系。
(1)按照《深圳市應急避難場所專項規劃(2010—2020)》,分期分批推進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加快建立適應城市災害特征的安全、高效、綜合的應急避難場所體系。
(2)研究制定《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建設標準》,按照室內室外并舉的原則,分類指導建設公園、綠地、大型廣場等應急避難場所200個,統籌安排所需的供水、供電、環保等設施。
(3)根據人民防空一級設防城市的規范要求,重點推進人防工程“結建”工作和地下空間、地鐵項目的人防工程配套建設工作。
重點建設項目:
●建設地震應急避難場所;
●推動人防工程“結建”與配套建設;
●推動各區(新區)人防基本指揮所和機動指揮所建設。
5.加快應急科技支撐體系建設。
(1)大力推進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導航定位、三網融合通信、物聯網和云計算等關鍵技術在應急管理領域的應用,完善各專業指揮信息系統功能,加快其與市、區應急指揮系統之間的共享數據庫建設,提高專業指揮的科技支撐能力。
2)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術企業等研究開發用于突發事件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重建的新理論、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具。
(3)加強應急產業培育、引導和建設工作,建立市場化的應急管理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機制,推動政企合作、產學研合作,培育和發展應急產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