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應急救援體系建設。
健全應急救援體制機制法制。健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協調聯動和預測預警工作機制,及時發布安全生產預警信息。加強應急救援區域合作。加快安全生產應急資源整合,建立健全資源共享、調度統一的安全生產應急機制。建立救援隊伍社會性服務補償機制。加快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立法,逐步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納入法制化軌道。
加快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各級政府和大中型企業應急管理體系。加快礦山、公路交通、建筑施工、鐵路運輸、水上搜救、船舶溢油、油氣田、危險化學品等行業(領域)的國家級、區域救援基地和隊伍建設。鼓勵和支持化工企業聚集區、礦產資源聚集區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一體化示范建設。鼓勵依托公安消防隊伍建立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
完善應急管理支撐體系。完善企業與政府應急預案的銜接,建立省、市、縣三級安全生產預案報備制度,到2015年,實現高危行業(領域)規模以上企業應急預案備案率達到100%.推進安全生產應急平臺體系建設,到2015年,基本完成省、市、縣三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以及高危行業中央駐粵企業和省屬企業應急平臺建設。加強省、市、縣三級重大危險源動態數據庫建設,推進高危行業(領域)企業完善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系統,構建重大危險源動態監管及監控預警機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儲備體系。
(四)促進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業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安全檔案并抓好制度落實。督促企業加強建設項目安全生產“三同時”管理,保障安全投入。強化企業全員安全技能培訓,切實保障從業人員職業安全健康權益。
規范安全生產行為。嚴格企業安全生產現場管理,開展經常性的企業安全隱患排查,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活動,全面推動安全生產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深入開展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工作。支持和引導企業進行安全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徹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的落后產能,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五)提升監管監察執法能力。
完善監管監察執法體系。不斷加強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執法體系建設,理順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強化綜合監管。明確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具體承擔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確保做到統一協調、權責明晰。推進安全生產事權制度改革,擴大市、縣安全監管部門管理權限,做好安全監管工作上下級之間的銜接對應。進一步加強基層安全監管監察執法隊伍建設,建立健全適應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安全監管、執法監察、應急救援、職業衛生監管等體系。應急救援、職業衛生監管監察執法工作全面鋪開,執法能力明顯提升。著力強化鄉鎮(街道)安全監管體系建設。加強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大型礦產資源基地安全監管工作,并納入當地政府安全監管體系。實施安全監管監察執法人員培訓工程。
改善監管監察執法工作條件。推進安全監管部門工作條件標準化建設,到2015年,市、縣、鎮三級安全監管部門基礎設施建設達標率分別達100%、80%以上、60%以上,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執法交通專用工具、現場監督檢測裝備、職業危害快速檢測裝備、聽證取證裝備等全部配備到位。改善一線交警執勤條件,將高速公路交警營房建設納入高速公路建設。實施農機安全管理機構基礎設施及裝備建設工程,完善各級農機管理機構的專用執法及檢測裝備配置。加快建筑施工安全監管裝備建設。
推進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實施安全生產信息系統工程,完善覆蓋全省各級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監察、應急救援機構的信息網絡與基礎數據庫。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實現安全監管監察執法機構與重點行業(領域)企業內部安全生產監控信息交換,強化源頭管理。完善交通運輸、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特種設備、農機等安全生產綜合監管信息系統,推進海洋漁業安全通信網、漁船自動識別與安全監控系統建設。構建各級安全監管、執法監察、應急救援機構和安全培訓管理信息化共用共享系統支撐平臺及保障體系。
(六)大力實施科技興安戰略。
強化安全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完善省、市、縣三級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專家隊伍,加強高層次安全衛生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提升對安全生產的智力支持。積極推進安全科學技術學科建設,加大專業人才培養力度。大力發展安全生產職業技術教育,鼓勵和支持企業辦好技工學校,加快培養高危行業(領域)職業人才和生產一線急需技能型人才。
構建安全科技支撐平臺。以省安全生產技術中心、省安全生產警示教育基地等平臺為依托,充分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的優質資源,搭建集科技創新、檢測檢驗、咨詢認證、推廣應用、技術服務于一體的“政、產、學、研”安全科技創新平臺。
加大安全科技研發和推廣力度。健全安全生產科技政策和投入機制。大力推動安全科技創新,開展重大危險源監控、重特大事故預警預防、應急救援、事故分析處理技術和裝備科技攻關,以科技引導我省安全生產科學管理、企業本質安全和產業整體安全水平的提升。完善安全生產科技成果評估、鑒定、篩選和推廣機制,積極推廣安全科技先進成果。
促進安全產業發展。發展安全裝備制造業,重點研制檢測監控、安全避險、安全保護、個人防護、災害監控、特種安全設施及應急救援等安全設備,將其納入我省振興裝備制造業的政策支持范圍。建立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分類監管制度,完善技術服務質量綜合評估制度。推動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誠信體系建設,保證其從業行為的專業性、獨立性和客觀性。到2015年,建成3個以上安全產業示范基地(園區)、15家左右技術能力強的安全裝備制造企業和5家左右技術領先的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
(七)扎實推進安全文化建設。
提升全民安全素質。建立健全從業人員職業安全崗前培訓和繼續教育機制。推行安全生產考培分離制度,建立安全培訓質量考核與效果評價制度。重點開展高危行業和中小企業一線操作人員安全培訓。將安全培訓作為領導干部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將安全防范知識納入國民教育范疇。全面提升全民交通、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素質。
創建安全發展社會環境。加強城鄉安全社區建設,推進“平安暢通縣區”、“平安漁業示范縣”、“平安農機示范縣”、“平安鄉鎮”、“平安校園”等建設。到2015年,全省建設100個以上安全社區。深入開展安全知識進企業、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進家庭行動。持續開展“安全生產月”、“粵港澳安全知識競賽”、“安全生產南粵行”、“保護生命、安全出行”、“安康杯安全知識競賽”、“青年安全生產示范崗”等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作用,強化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功能。以廣東省安全生產警示教育基地為龍頭,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基地建設。
推動安全文化產業發展。扶持、引導安全文化產業發展,重點開發安全科普書籍、音像制品、知識掛圖、動漫、網絡游戲等安全文化教育產品。把企業安全文化建設作為企業品牌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推進安全文藝創作、文藝演出與群眾性文藝活動,建設安全文化主題示范區和主題街道。
四、重點工程
(一)監管監察執法能力建設工程。
建設完善省、市、縣、鎮四級安全監管部門基礎設施,配齊現場監管執法裝備。實施安全生產信息系統工程,實現辦公與辦案的自動化、信息化和網絡化。加強交通運輸、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特種設備、農機等安全生產綜合監管信息系統建設,推進海洋漁業安全通信網、漁船自動識別與安全監控系統建設。
(二)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工程。
繼續加強礦山安全實驗室、非礦山和重大危險源監控實驗室、職業危害檢測與鑒定實驗室等建設。加強事故調查與鑒定、安全生產檢驗檢測、安全生產技術研發和成果推廣等技術支撐能力建設。推進安全科技產業基地(園區)建設,大力開發推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等科技成果。
(三)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工程。
根據“誰采礦、誰受益、誰負責”和事權劃分原則,參照省防汛搶險隊伍建設模式,依托企業等現有應急資源和應急救援力量,規劃建設1個國家級礦山救援基地、5個左右省級礦山救援基地、6支左右具有三級以上資質的礦山救護隊;規劃建設1個國家級危險化學品救援基地、7個左右省級危險化學品救援基地、1支國家級區域油氣田應急救援隊。完善省、市、縣三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平臺體系。加強省級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儲備庫建設。
(四)事故隱患治理工程。
實施礦山尾礦庫、大型采空區、露天采場邊坡及排土場、水害、報廢油氣井等事故隱患綜合治理。對涉及硝化等危險化工工藝裝置設施進行自動化改造。繼續實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重點整治高速公路和國省干線公路事故多發路段、危險路段,并逐步整治農村公路隱患。以臨崖、臨水、急彎、陡坡、長下坡等路段為重點,嚴格按照相關標準和規范,完善道路交通標志標線標牌、防撞護欄護墩等交通安全設施。實施城市燃氣、市政橋梁、建筑施工及化學品輸送管網隱患治理工程。對城區內及近郊風險較大的危險化學品企業實施搬遷。
(五)職業危害防控工程。
加強省職業危害預防與控制體系建設,依托高校、科研院校等現有資源,共建職業危害預防控制關鍵技術研究實驗室、職業危害評價與檢測檢驗中心、職業危害監控中心等。
(六)安全文化與教育培訓建設工程。
以廣東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為基礎,加強廣東省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建設,將其打造成具有廣東特色、輻射華南的安全文化主題教育警示基地。加快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基地建設。整合并發揮省、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的支撐作用,積極發揮職業技術院校及社會辦學的優勢,建設集安全培訓、考試評估、教材研發、師資培養、職業教育等為一體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基地。到2015年,建設10個以上安全生產警示教育基地,5個以上安全生產培訓示范基地。
(七)省海上搜救指揮平臺與基地建設工程。
整合推進1個省級海上搜救綜合基地和粵東、粵西、珠江口3個市級海上搜救綜合基地建設,在基地內建設船舶溢油應急設備庫、工作船碼頭及相關輔助設施;整合配置海上救助專用設施設備;整合廣東海事局、省海洋漁業局、交通運輸部南海救助局等搜救單位的搜救資源,構建廣東省海上搜救綜合信息平臺。
五、保障措施
(一)堅持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安全生產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布局。各地政府要堅持安全發展理念,統籌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把安全生產主要控制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統計指標體系,把安全生產重大工程項目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加強安全投入,把實現安全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同步規劃、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建立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發展的綜合決策機制。
促進安全生產區域協調發展。各地政府要結合區域發展特點正確處理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將安全生產發展與貫徹實施《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和產業轉移等政策緊密結合;加快推進廣州、深圳等中心城市和珠江口東岸地區實現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利用產業轉型升級機遇加大綜合整治力度,率先實現安全生產狀況根本好轉;推動珠江口西岸地區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和生產性服務業,加大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嚴格控制事故總量,保持事故總量平穩下降;加大對粵東西北地區安全生產工作支持力度,實施嚴格的建設項目安全核準制度,加強職業安全教育,嚴防事故風險向粵東西北地區轉移,堅決遏制較大以上事故發生。
(二)規范安全生產法治秩序。
推進安全生產法制建設。進一步修訂完善現行地方性法規和規章,重點做好《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廣東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督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47號)等法規規章及地方性標準和規程的修訂工作;加快推動有關安全監管、執法監察、應急救援和職業衛生監管等法規規章制訂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綜合協調和行業管理、責任考核和獎勵激勵、綜合執法和部門執法、督查檢查和日常巡查、重大危險源治理和重大隱患分級掛牌督辦、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等機制措施。
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許可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等影響安全生產的行為,加快建立健全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執法效能。完善安全生產違法企業“黑名單”制度,定期公布發生重特大事故和對重大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企業名單,并建立與項目核準、用地審批、銀行貸款、證券融資等方面掛鉤的制約制度。
(三)嚴格目標考核與責任追究。
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完善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企業法定代表人作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強化生產過程管理的企業領導責任,嚴格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輪流現場帶班制度,對重特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企業,實行主要負責人任職資格終身否決制度。
完善安全生產目標考核體系。把安全生產作為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納入各級領導干部政績考核指標體系。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強化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推動安全發展的責任。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和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事故問責機制,確保責任追究落實到位。
(四)完善安全生產投入機制。
建立安全生產多元投入機制。鼓勵各地政府加大安全生產投入,支持和促進企業加大安全生產技術投入。注重政府調控與市場機制相結合、法規約束與政策激勵相結合,以政府投入帶動社會投入,以經濟政策調動市場資源,拓寬安全投入渠道,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導、市場推進”的安全生產資金投入機制。
健全安全生產經濟政策。完善相關信貸政策,鼓勵銀行對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和技術改造項目給予貸款支持。嚴格執行工傷保險制度,完善工傷保險與事故預防相結合機制。貫徹實施國家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和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推進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
(五)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
強化社會監督。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社團組織以及社區基層組織的社會監督作用,依法維護和落實企業職工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完善群眾舉報受理制度,鼓勵單位和個人監督舉報各類安全隱患和各種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對有效舉報予以獎勵。拓寬和暢通社會參與和監督渠道,設立舉報信箱,統一和規范“12350”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公眾的公開監督。
重視輿論監督。完善與規范安全生產信息發布制度。充分發揮互聯網、報紙、電視、廣播等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加大監督力度、拓展監督廣度、延伸監督深度、注重監督效果,對輿論反映的熱點問題及時跟蹤調查,迅速整改。
(六)強化規劃實施與評估考核。
強化規劃實施。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安全投入,引導社會資源,做到責任有主體、投入有渠道、任務有保障,逐項落實本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和保障措施。
建立評估考核機制。加強對本規劃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定期公布各地、各部門安全生產規劃目標、重點工程項目的實施進展情況。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牽頭會同省有關部門對各地、各部門的規劃實施和任務完成等情況進行階段性評估,在2013年底和2015年底分別對本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和終期考核,評估考核結果作為省政府考核各地、各部門績效的重要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