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主要任務。
1.加強自然災害監測預警評估能力建設。加強氣象、水文、地震、地質、農業、海洋、森林草原等自然災害的監測站網建設,健全和完善氣象、水文和洪水、地震、地質災害、環境、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病蟲害、海洋災害、森林和草原火災等災害的預警預報體系,形成包括地面監測、海洋海底觀測和天、地、空觀測在內的災害立體監測體系,提高災害預警預測能力。健全自然災害預警預報機制和信息發布網絡,加強自然災害早期預警能力建設。提高自然災害信息分析與應用服務水平,加強自然災害風險評估、應急評估、損失評估、社會影響評估、防災減災績效評估能力建設,完善重特大自然災害綜合評估機制,提高災害評估工作的準確性和時效性,提高災害評估的科學化、標準化和規范化水平。
2.加強防災減災綜合協調機制建設。加強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在全省建立起統一指揮、分級管理、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防災減災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3.加強防災減災預案體系建設。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各類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健全省、市、縣、鄉、村5級并覆蓋各類企事業單位的防災減災應急預案體系,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各地、各部門要依據預案,組織開展好經常性的防災演練活動,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防災演練,不斷提高全省災害應急處置能力。
4.加強災害信息管理平臺建設。建立健全省、市、縣、鄉鎮(街道)、村(社區)5級災害信息員隊伍,改善工作條件,配備必要的工作設備。建立健全全省災情統計指標體系,完善災情信息快報、核報工作機制。建立減災委協調,相關部門參與的災害信息溝通、會商、通報制度。各級減災委辦公室要協調各成員單位,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建設好災害信息共享及發布平臺,加強對災害信息的分析、處理和應用。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能,全面調查我省重點區域各類自然災害風險和防災減災能力,查明主要災害風險隱患,基本摸清我省防災減災能力底數,建立完善自然災害風險隱患數據庫。
5.加強全民災害風險防范意識和避災自救能力建設。各地、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好“5.12”全國防災減災日和國際減災日,廣泛普及防災減災知識,進一步增強全民的防災減災意識,不斷提高全省社會防災減災能力。要建立政府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組織協作開展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機制。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根據自身職能特點,編制防災減災科普讀物、掛圖或音像制品,宣傳防災減災知識和成功案例。將防災減災知識普及納入學校教育內容,納入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積極開展防災減災知識普及教育和專業教育。支持群眾團體、社會組織和基層自治組織開展防災避險知識宣傳。組織開展防災減災工作者培訓,提高防災減災隊伍整體素質。
6.加強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加強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山洪地質災害防治、易災地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加大對農田水利基礎設施、農村飲水等工程的投入力度。對居住在行洪通道、蓄滯洪區、地質災害隱患點等高風險區域的人員,實施整體搬遷。加強災害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工程建設,完善全省救災物資儲備體系,擴大救災物資儲備規模,提高應急救援物資保障能力。大力發展避災農業、設施農業,增強農業的防災減災能力。提高城鄉建筑物,特別是人員密集場所、重大建設工程和生命線工程的抗震性能,推廣實施地震安全校舍和地震安全醫院工程建設,把學校、公園、體育場等拓展為災害應急避難場所。深入開展“減災示范社區”創建活動,提倡駐區單位與社區結對子,資助其改善防災減災設施,不斷提高社區應對災害的能力,夯實防災減災工作基礎。扎實推進農業保險工程,擴大農作物保險覆蓋面,探索實施農村住房保險試點,逐步建立政策性保險與財政補助相結合的災害風險轉移機制,最大限度地降低受災群眾的損失。
7.加強災害應急救援能力建設。繼續加強以駐軍部隊、公安消防、武警、民兵預備役部隊為骨干力量,以地震、礦山救護、醫療救治、海上搜救、搶險搶修、通信保障等各專業救援隊伍為基本力量,以企業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為輔助力量的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大資金投入,改善應急通迅、救援設備,提高現代科技在防災減災工作中的應用水平,要把各類應急救援隊伍打造成裝備精良、反應快速、能力極強的現代化隊伍,全面提高各類災害的應急救援能力和水平。加強防災減災志愿者隊伍建設,建立和完善社會動員機制,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及慈善會、紅十字會等社會組織在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中的作用。
8.加強防災減災法制建設。積極開展防災減災立法的研究工作,健全和完善防災減災法規體系。各級減災委辦公室要協調各成員單位,加強調查研究,出臺地方性防災減災政策法規,將全省防災減災工作納入法制化建設的軌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