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購人名稱: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
采購人地址:北京昌平區西環路
采購人電話:010-80185162
2. 采購代理機構全稱:中天信遠國際招投標咨詢(北京)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南磨房路37號華騰北搪商務大廈1107室
聯系人: 田女士
電話:010-51909015
傳真:010-51909183
3. 采購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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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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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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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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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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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護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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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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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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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偵查裝備及禁毒踏勘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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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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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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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像處理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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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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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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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機關、刑偵支隊、西大院通信機房升級改造及 分局3G圖傳系統平臺升級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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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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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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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區監室更換攝像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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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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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用途:日常使用。
簡要技術要求:產品執行《GA422-2008》標準,已通過嚴格檢測。產品攜帶方便、行動靈活、防護面積大、防護性能好。
4.合格投標人的資格條件:
4.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有服務和供應能力的本國供應商。
4.2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所有條件。
4.3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購有關的規章,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在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之外。
4.4投標供應商應有依法納稅和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供應商及產品在采購活動前三年內的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和不良記錄;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4.5 投標人所投的貨物及服務應是其經營范圍內的。
4.6投標人必須向采購代理機構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未向采購代理機構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的潛在投標人均無資格參加本次投標。
4.7分包八的投標人必須具有安防工程企業資質二級(含)以上證書;
4.8分包七及分包八的投標人必須具有保密資質(具有國家涉密資質;具有國家涉密系統集成資質;與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簽署過保密協議;以上滿足一項就符合要求)。
4.9分包七標注★的貨物,投標人如為經銷商必須提供生產廠家或者經銷商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原件)。
4.10分包八投標人所投貨物中的中心管理平臺軟件、磁盤陣列和攝像頭,必須提供制造商針對此項目的授權書(原件);
4.11分包一、二、三投標人為經銷商的,所提供的投標產品單臺或批量價格大于人民幣5萬元的,須提供所投產品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
4.12本次招標采購的產品如公安部有相關的行業標準要求的,投標產品須符合相關行業標準要求。
4.13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并不得以分包形式履行合同。
4.14依據昌財采購[2012]218 號及京昌預發[2012]第1號文件規定,投標人須符合《昌平區建設工程及政府采購領域廉潔準入暫行規定(試行)》的相關要求,即符合廉潔資格。
5.購買招標文件時需攜帶資料:
5.1年檢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本單位公章;
5.2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并加蓋本單位公章;
5.3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法人簽字并加蓋本單位公章);
5.4社會保障資金繳納記錄(證明材料可以是繳費的銀行單據、公司所在社保機構開具的證明等,并加蓋投標人公章,自行編寫無效,且限開標前近3個月內);
5.5資信證明: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三個月內有效,如有“復印、涂改無效”等字樣投標人提供復印件無效)或經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并加蓋本單位公章;
5.6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材料(投標人須提供開標前近3個月內依法繳納稅收的記錄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自行編寫無效)。
5.7保密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須加蓋投標人公章)(國家涉密資質、國家涉密系統集成資質、與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簽署過的保密協議,以上滿足一項即可)。
6.招標文件發售時間:2014年1月3日起至2014年1月10日止 (節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到下午1:30—4:00(北京時間)。
7.招標文件發售地點:中天信遠國際招投標咨詢(北京)有限公司1107室。
8.招標文件售價:每包人民幣500元,若郵購,每套加收100元。如需電子版表格,電子版表格為投標文件格式無具體技術指標,需要另加50元人民幣。招標文件及電子版售后不退。
9.投標時間:2014年1月24日上午8:30-9:30(北京時間)。
10.投標截止、開標時間:2014年1月24日上午9:30整(北京時間),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11.開標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12.評標方法和標準:綜合評分法。
13.投標人須對分包內全部貨物及服務進行投標,不得拆開投標。
14.根據財庫[2007]119號及京財采購[2008]621號文精神,本項目不接受進口產品參加投標,詳見招標文件。
中天信遠國際招投標咨詢(北京)有限公司
2014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