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強安全生產應急保障能力建設
(七)加強應急救援指揮平臺建設。積極推進省安全生產應急指揮中心建設,各市和有條件的縣(市、區)率先完成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平臺建設。加快各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管信息化工程建設,完善應急保障、模擬推演、監測預警、輔助決策、指揮調度等應用系統,確保在發生安全生產險情或事故時能夠發揮監測監控、預測預警、信息報告、綜合研判、輔助決策等功能,滿足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和應急管理的需要。中央駐晉企業、省屬重點企業、其他高危行業企業要充分利用現有信息系統建立應急指揮平臺系統,并與政府有關部門應急平臺互聯互通。
(八)加強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建設。各市、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物資儲備工作,堅持實物儲備與生產能力儲備相結合,社會化儲備與專業化儲備相結合,針對本地區易發事故的類型,指定有關單位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指定相關應急裝備、物資生產企業建立專門的應急物資儲備庫,努力形成多層級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確保應對各種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且救援復雜、難度大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裝備和物資需要。
(九)加強應急救援物資管理。各級安監部門要定期開展應急資源普查,逐步建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數據庫和調度信息系統,利用網絡平臺實時掌握全省應急物資儲備狀況,實現物資動態儲備和資源共享,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存、緊急調用和補償機制,建立和完善應急儲備物資更新、輪換、置換、代儲等管理制度,提高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物資緊急運輸保障能力。
五、加強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
(十)加強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認真落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山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山西省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切實做到高危行業領域的企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全覆蓋。負責安全生產許可的行業管理部門,對于礦山、危險化學品和建筑施工等高危行業未進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的企業,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十一)提高安全生產應急預案質量。各類企業都要參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編制應急預案,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或論證,按照有關規定將應急預案報各級安監部門備案,定期組織綜合應急演練或專項應急演練。各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加強對企業應急預案編制、培訓、演練的檢查指導,督促企業按照應急預案儲備應急物資,定期修訂完善應急預案。
(十二)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演練。依據國家安監總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AQ/T9007—2011),企業要建立安全生產應急演練制度,每年組織一次綜合應急演練或專項應急演練,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演練每半年組織一次,車間(工段、班組)應急演練要每月組織一次;各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每年要至少組織一次針對本行業(領域)主要特點和易發生事故環節的專業應急演練或綜合性演練;各級安監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會同有關部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應急演練。
六、建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保障措施
(十三)加強安全生產應急工作法制建設。各市、各有關部門要在貫徹落實好《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的同時,結合應急工作實際,研究制訂相關規章制度,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的法制保障。企業要將安全生產應急工作規章制度建設作為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制訂完善事故預防、預警和應急值守、信息報告、現場處置、應急投入、物資保障等規章制度。各級安監部門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配合,依法依規,協商解決救援車輛快速通行和事故救援中犧牲、傷殘人員的榮譽撫恤等問題。
(十四)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規劃工作。各企業要把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納入企業發展規劃,與企業建設、生產、經營、改革和發展統一規劃、統一部署、統一實施;各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業將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納入企業年度和中長期規劃,建立約束機制,將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納入到安全生產考核體系中。
(十五)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經費保障制度。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所需資金,由省、市、縣(市、區)政府和企業共同承擔,各級政府要將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經費納入財政專項預算,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專項資金;各級安監部門要會同物價部門研究制定有償實施應急救援服務政策;企業要設立專項應急救援保障資金,保證專款專用,著力解決制約企業應急管理的關鍵問題。
(十六)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市、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結合實際制訂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本實施意見的具體措施,并強力推進,保障各項任務、要求落實到位,推動應急救援體系建設不斷加強,事故應急救援能力不斷提高,為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做出貢獻。各市、各有關部門要將實施意見的落實情況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內容,嚴格落實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