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點工作措施
(一)以建筑消防設施“三化”建設為抓手,筑牢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推進消防工作責任制的落實。
1.落實兵團各級行政部門消防工作職責。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安全生產、綜合治理、平安建設等工作內容,完善部門聯合執法和信息互通機制,落實行業系統監管職責,嚴格依法審批涉及消防安全的工程項目,加強檢查考評;落實消防行政問責制度,將消防安全重大事項作為領導干部績效考評以及社會單位項目核準、用地審批的重要依據。到2015年,各師要建立健全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高層和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評估制度。
2.切實加強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按照兵團黨委《關于加快推進兵團城鎮化的若干意見》精神,各師團要依法編制實施城鎮消防規劃,按照兵團城鎮化、工業化發展需求制定符合本師、本團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消防規劃,對無公共消防設施和不能滿足滅火應急救援需要的,須盡快新建、增建、改建、配置或技術改造。到2015年,阿拉爾、圖木舒克、五家渠、北屯、鐵門關等城市和各師工業園區要完成消防規劃編制并實施;重點推進一師1團金銀川鎮、二師29團吾瓦鎮、三師45團博塔依拉克鎮、四師68團佛尕善鎮、五師89團塔斯爾海鎮、六師芳草湖農場正繁戶鎮、七師130團共青鎮、八師134團下野地鎮、九師168團烏什水鎮、十二師五一農場五一新鎮、十三師黃田農場黃田鎮、十四師224團玉龍鎮等墾區中心城鎮發展,按照城市標準和要求進行規劃建設;其他團場城鎮也要全面完成消防規劃編制,并按規劃逐步實施。對于市政消火栓無法覆蓋的區域,按實際消防滅火援救的需求,采取以消防水鶴方式解決取水問題,力爭到2015年達到兵團消防安全滅火救援的實際需要。
3.不斷強化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各單位要依法履行職責,保障必要的消防投入,深入開展以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為核心內容的建筑消防設施“三化”建設,建立落實長效機制,推行單位消防責任人、管理人變更、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定期開展消防安全評價“三項申報”制度,確保符合相關標準。要進一步加強對單位員工尤其是火災危險作業人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操作人員、水電油氣設施維保人員、流動務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建立量化“三化”建設指標、定期考評的長效機制;人員密集場所“四個能力”建設100%達標;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新、改、擴建工程在投入使用前“三化”建設100%達標。商場、大型集貿市場以及公共娛樂場所應投?;馂墓娯熑坞U,其他公眾聚集場所和生產、運輸、儲存、銷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單位也要積極投保。
4.加大連隊、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力度。連隊消防安全基礎設施要依托團場城鎮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采取團場基礎設施和消防安全滅火救援公共服務向中心連隊居住區覆蓋,形成中心連隊居住區社區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創新,實施團連一體化消防安全管理模式。要將社區消防工作納入城鎮“網格化”社會面巡邏防控工作體系,大力推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全面夯實連隊、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工作,加強對群租房、小旅店、小作坊等場所的治理。2015年兵團城鎮、街道、連隊、城市社區“四個基礎”工作90%達標;引導鼓勵團場、墾區中心連隊基層防火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宣傳教育。
(二)以服務社會、創新管理為落腳點,強化火災預防工作措施,有效防控重特大火災,遏制一般火災的發生。
5.加大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各師要結合實際,開展以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筑、群租房為重點的,以建筑消防設施、消防產品、易燃可燃裝飾裝修和外墻保溫材料、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為主要內容的專項治理,及時消除火災隱患。落實重大火災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及時整改消除;嚴格火災高危場所消防監管,推廣應用新產品、新技術,實現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機結合。公安派出所要及時查處轄區內的消防安全違法違章行為,杜絕較大以上和亡人火災的發生。
